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建设工程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延续申请时间
为确保资质有效性,建设工程企业应在距离资质到期日前180天内提出延续申请。过期未申请延续的企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质。
二、资料准备要求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近三年的经营情况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
4. 相关项目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三、申请方式
1. 建设工程企业可通过邮寄或亲自递交申请材料至建设管理部门,并填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2. 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
四、审核与审批流程
1. 建设管理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通知企业进行补正;
2. 审核通过后,建设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评估报告;
3. 蕞终审批结果将由建设管理部门作出,并及时通知企业。
五、注意事项
1. 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延续期间内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资质延续期间如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建设管理部门有权取消企业的资质。
以上是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各位企业务必按照要求及时申请延续,以确保资质有效性。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
感谢各位的支持与合作!